南昌理工学院学生实验守则
一、实践实训操作前应认真预习,明确实验目的、步骤,回答老师的提问,回答不符合要求者,必须重新预习,经老师同意后才能进行实践实训。
二、进入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,不准高声谈笑,注意环境卫生,不吸烟,不随地吐痰,不乱丢纸屑杂物,爱护公物。
三、实践实训时应严肃认真、专心细致,要准确记录各种设备数据、连接方式、安装步骤等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节约水电和实验材料,注意安全,爱护切换台、非线性编辑机、非线性编辑机服务器、录音棚等设备,如发生事故时,应迅速停止实践实训,设法制止事态的扩大,并立即向指导老师报告。
四、使用切换台、、高清摄像机、非线性编辑机、非线性编辑机服务器、录音棚等设备,应先了解性能和操作方法,未经老师同意,不得任意操作,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五、实验实训中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及他人使用的一起设备、材料和元器件,凡损坏丢失仪器、配件、工具等,均应查清原因,并及时上报资产管理处,按规定赔偿办法处理;凡隐瞒事故不报者,从重处理。
六、实践实训后要认真写好实验报告(包括认真分析实践实训结果、实践操作中遇到不懂得地方及解决方法)凡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报告,应退给学生重做,并应交纳实验相关器材磨损费用。
七、实践实训完毕,由指导老师负责检查清点实验用的设备、工具,学生应办好交接手续,做好清洁卫生,及时切断电源,并由指导老师在实验教学工作日记上签字后离开实验室。
八、本守则由指导教师和参加实践实训的人员共同监督,严格执行,违者立即停止实践实训,责任自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