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昌理工学院实验室文明卫生规范
一、实验楼走廊及门厅内无垃圾杂物,也不得存放一些设备、自行车等,墙壁清洁无灰尘。
二、实验室各种规章制度、操作规程应挂在室内醒目处,陈旧的应更换。
三、室内应保持地面清洁、窗明几净,四周墙壁及天花板清洁无灰尘、无蜘蛛网。
四、室内展台、高清摄像机、切换系统等设备排列整齐、无灰尘。
五、相机镜头、录音设备等实践实训设备排列整齐并保持清洁。
六、室内不得存放与实践实训无关的物品,更不得将实验室作仓库使用。
七、摇臂、高清摄像机等精密设备、计算机等精密仪器设备用毕应罩好,罩布要保持清洁。
八、长期不用的闲置仪器设备应妥善保管,不得随意堆放。
九、电炉及各种电源插座、插头、电线等不得随意乱放,用后及时归位,注意用电安全。
十、实验室室内不准吸烟,不得大声喧哗。